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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》,水利部决定8月6日10时将针对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的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,要求有关省区密切监视天气变化,滚动开展雨水情预测预报,强化会商研判,科学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,充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,加强堤防巡查抢护,抓好水库安全度汛、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(文章来源:第一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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